據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組消息:日前,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組、紅河州監委對省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專職副主任魯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魯沛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由私人老板為其吃喝買單,奢靡享樂,多次接受他人安排的高消費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個人擅自決定重大事項,隱瞞不報個人資產;違反廉潔紀律,大肆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由私人老板為其親屬及家庭消費買單;違反群眾紀律,導致大量來自或途經疫區的凍品流入市場,嚴重損害群眾利益;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行政執法工作;違反生活紀律,生活腐化墮落,道德敗壞。魯沛利用職權貪污巨額公共財物,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魯沛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毫無初心使命,毫無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紀法觀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政府辦公廳黨組和駐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魯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魯沛簡歷
魯沛,男,漢族,1960年2月生,四川省閬中市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5年4月至2000年9月,任省政府駐成都辦事處副主任(副處級);
2000年9月至2005年5月,先后任省政府辦公廳秘書五處副調研員、調研員;
2005年5月至2020年3月,任省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正處級);
2020年3月4日,被免去省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